联系亿达广告

  • 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宝鸡墙体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陕西墙体广告 > 宝鸡墙体广告

发布时间:2018

宝鸡金台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工业松香拔猪毛 作坊老板被诉


宝鸡墙体广告 加工猪头、猪腿的小作坊,利用工业松香拔毛,12月4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杨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理过程在网上同步直播,该案是金台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4日上午,在庭审现场,金台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从2013年6月开始在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在宝鸡一小作坊内从事猪头等生产加工活动,并购买工业松香给猪头、猪腿等拔毛,并将生产的猪头、猪腿等半成品加工后对外销售。2017年12月23日,该小作坊正在用松香给猪头、猪腿等拔毛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锅中残留的褪毛剂为食品加工中禁止使用的松香,检出总砷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查获的半成品猪头、猪耳朵、猪蹄共计价值460.20元。随后,金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被告人杨某的刑事责任。同时,金台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杨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考虑到本案涉及食品安全,所销售人群为不特定多数的社会公众,4日的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视频直播。

12月4日上午9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分别对本案刑事部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公益诉讼起诉人陈述、被告人陈述等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合议庭宣布休庭,评议后将择期公开宣判。


文章出自:陕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