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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
西安墙体广告 顺利通过超限检查站后,却被交警拦下,认定超载并扣留货车。货车司机质疑,全国已经统一了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为啥执法标准不一样呢?
货车通过检查站却被交警拦停
樊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经常给工厂运废铁。12月12日,他从渭南准备前往富平送货,途经关中环线阎良段时,被交警拦下,检查后发现其超载,车和货都被扣留。“在经过这路段之前,我正常通过了超限检查站。”樊先生说,自己是按运政标准装的货,并没有超载。“我的货车是三轴的,按载货标准,国道的上限是25吨,我的车货总重只有22吨,没有超过这个上限,但交警说运政的标准和交警的不一样,他们只看行驶证上的载货标准。”樊先生颇为无奈地说。1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看到,樊先生货车的行驶证上写着总质量16.1吨,装备质量7.915吨,核定载质量7.99吨。12月12日开具的称重单上显示,车和货总重22.26吨。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写着,樊先生存在超载违法行为,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樊先生说:“上个月也是这里,通过超限站后被阎良交警认定为超载,驾照被扣了6分,还罚了1000元。这次要是再被扣6分,驾照就要降级,以后就没法再开货车了。”
交警部门称不清楚超限超载统一标准
13日下午,记者咨询陕西省公路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三轴载货车的载货标准,一般情况是车和货物的总重不能超过25吨,陕西省都是统一的标准,只要不超过这个标准就能通过超限检查站。”
据记者了解,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都需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取消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认定标准,二轴货车除外。
该标准附件说明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三轴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值为25吨,备注中说明,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并未说明其他货车。对此,记者咨询了西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他表示,2016年9月之后,超限超载整治一般是交通部门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交通部门负责称重,发现超限则要求立即整改,具体处罚则由交警部门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执法标准还是统一的,“三轴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值为25吨。”
对于樊先生的质疑,昨日上午,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说,“交警只负责检查车辆是否超载,超限是交通局管的。我们都是依据《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的,超载的限定标准,只看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至于2016年9月开始执行统一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他表示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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