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亿达广告

  • 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汉中墙体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陕西墙体广告 > 汉中墙体广告

发布时间:2018

为图方便班车国道逆行 汉中交警迅速介入调查


  

汉中墙体广告针对12月15日网民发表一篇“勉县班车在国道上逆行”的帖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辖区四中队民警深入汉运司及108国道龙江段壳牌加油站调取视频资料,固定证据,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广大市民予以公布。

  经调查,12月15日下午16时许,驾驶员何某某(男,50岁)驾驶陕F51**2中型普通客车(保险、检验均有效),由勉县返回汉中途中,在108国道壳牌加油站加油后,为图方便,何某某驾车由东西方向逆行至下一个路口,而后进入正常车道行驶。

  了解情况后,交警二大队四中队民警时间向汉中汽车运输总公司通报情况,并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传唤驾驶员何某某到交警二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陕西省实施办法》第86条第1款2项规定,对驾驶员何某某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予以驾驶证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于此同时,汉中汽车运输总公司对何某某做出了停班、罚款、通报批评的处罚。驾驶员何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感谢各位网友的监督举报,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证市民群众冬季出行安全。


文章出自:陕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