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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
临汾墙体广告1月1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襄汾西服务区开展“百日安全行动”统一行动,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天14时35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晋LNE***的小型轿车,突然在距离民警执勤点不远处停下来。这一行为,立即引起了在场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通过观察发现,车上有两人先后分别从驾驶室和副驾驶室处下车,民警对比发现,刚才从驾驶室下来的男子坐上副驾驶的位置,而从副驾驶下来却坐进了驾驶室。
两人上车后,该男子继续开车朝民警所在方向驶来,当车行驶到检查点时,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未取得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当民警问其在高速上是谁开的车,王某称一路都是自己开的,竟矢口否认停车调换驾驶人。
民警见两人毫无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缺乏悔改之意,民警便告知两人,在其上高速和停车的不远处,有监控的卡口设备清楚的记录了两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仍有异议,民警可调取卡口照片进行取证。经过民警的再三询问,驾驶人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说,自己只是刚参加了驾校的学习,并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自认为已懂得车辆驾驶的基本操作,于是想在回家的途中,练练车辆驾驶技术,没想在途中遇到交警查车,就调换彼此的位置,以期望逃避交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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