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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
重庆墙体广告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近日依法对侮辱四川凉山救火烈士的唐某侵犯英烈名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重庆首例英烈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救火过程中壮烈牺牲。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上述30名同志为烈士。
火灾发生后,重庆巴南区人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就凉山救火烈士英勇牺牲一事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英烈事迹。事后,唐某虽删除该言论,但该言论被其微信好友截图转发,引起众多网友愤慨,社会影响恶劣。重庆巴南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依法对唐某作出行政处罚。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英雄烈士的名誉权不仅是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精神遗产。唐某歪曲事实侮辱英烈的行为不仅给烈士家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和精神信仰,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依法履行诉前程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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