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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
私开诊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男子被提起公诉
西安墙体广告雁塔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提起公诉。湖北男子洪某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私自在我市城中村开办诊所,今年4月,一名受害人在其诊所输液后死亡。
今年4月11日上午9时左右,受害人柴某感觉浑身无力,便来到潘家庄一处诊所看病。柴某告诉开诊所的洪某,想打点葡萄糖。洪某告诉柴某,卫生部门对黑诊所查得严,不能在诊所里输液。扎上针后,柴某便拿着药瓶回家了。瓶药输完后,妻子帮柴某换上第二瓶药便下楼了。下午2时30分许,妻子上楼后发现柴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便报了警。当天下午,洪某听说有人输液后出事,慌乱之余逃离潘家庄。最终在儿子和亲朋劝说下,洪某于4月12日凌晨1时许到雁环中路派出所投案。因涉嫌非法行医罪洪某被刑事拘留。5月16日,经雁塔区检察院批准,公安雁塔分局对其执行逮捕。
据了解,洪某初中文化程度,湖北省仙桃市人。2011年3月21日,因犯非法行医罪被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洪某交代,初中毕业后他就通过拜师学医,之后一直在村子里给人看病。2001年来到西安,前后在多个村子租房给人看病。2004年,洪某来到潘家庄,开始给人看病。2010年因为非法行医,被长延堡派出所行政拘留10天左右。2013年,洪某又来到雁塔区租房开始给人看。由于无证行医,为躲避检查,2017年洪某将诊所位置换了,也没有起名字。洪某说,他接诊的一般都是常见病,像感冒、咳嗽、发烧、肠炎、拉肚子什么的,病人自述症状后他给开药、输液,这些药是一些卖药人到村子售卖时他买的。
7月30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洪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款之规定,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雁塔区检察院已对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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