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发布时间:2019
四川墙体广告近日,因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男子黄某被广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15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广汉市公安交警大队、禁毒大队、辖区派出所在对一辆从德阳开往北川的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黄某神情慌张、言辞闪烁、行迹可疑(图),民警遂将其带至安全区域作进一步检查。
经对黄某进行尿检,其结果呈毒品阳性,涉嫌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己当天上午在家中,使用自制的工具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
根据黄某的违法事实,广汉警方依法对黄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150元和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酒后驾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往往会出现幻想,判断力低下,因此,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会严重的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警方对“酒驾”和“毒驾”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查处、打击力度,也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和“毒驾”。
文章出自:四川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