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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6 20:18:00
商洛墙体广告-陕西亿达墙体广告公司:聚焦“遛狗不拴绳”乱象:执法难度大 违法成本低
商洛墙体广告新闻网客户端北京8月9日电,近年来,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随着宠物数量的上升,一些由宠物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期,有关“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就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
商洛墙体广告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中国多地专门针对养犬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这其中就包括了束犬绳的相关要求。
例如,济南在2017年1月1日实行养犬积分制,其中对于犬主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违规行为,查处时将会被扣分,第二次罚款加扣分,累计12分将会没收犬类,待犬主人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后,才可将犬只以领养的方式带走。
再如,在四川广元,从今年8月1日起,广元开始对违规进入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廊道、绿道等公共场所的犬只或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进行捕抓。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暂扣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商洛墙体广告了解到,在大城市中,北京早在2003年就实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这中也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
按照北京的上述规定,对于违反此项规定携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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