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发布时间:2018-09-06 20:18:00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临潼3人网络传播虚构事实 分别受到治安拘留及罚款处罚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工厂排污被查封,临潼的于某某等人心存怨气,将封条贴到自家灶台上后拍成照片散播到微信朋友圈,“调侃”政府,还被“打抱不平”的微博博主转发到微博上。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及时介入,造谣传谣者受到处罚。
8月20日下午3时许,公安临潼分局西泉派出所接到西泉街道办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将街道办8月7日在辖区整治“散乱污”企业时,用于查封排污企业机器设备的封条张贴在了自家的灶台上用手机拍照,并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转发、评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接警后,西泉派出所立即联合公安临潼分局网安大队对涉事的三名网民进行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将把照片贴在灶台上并拍照的于某某、把照片发送微信朋友圈的于某以及未曾核实就将照片通过微博转发的张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开展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于某某、于某、张某三人均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8月22日记者了解到,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临潼分局对于某某等3人分别做出治安拘留7日、治安拘留5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友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底线,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文章出自:陕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