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亿达广告

  • 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甘肃墙体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甘肃墙体广告

发布时间:2020

居民消费受欺诈 市场监管来维权


甘肃墙体广告近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滨河监管片区接到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一起消费投诉,投诉人毛先生在某超市购买饼干一包,标价11.6元,但实际收费14.8元,毛先生认为受到消费欺诈,便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予以加倍赔偿。

 接到投诉后,该局滨河片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根据消费者毛先生提供的售货小票和商场货架实景与照片背景对比,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之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组织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打电话向消费者毛先生赔礼道歉,协商赔偿事宜。消费者考虑在疫情期间,超市售货员坚守岗位,保障市场供应,同意就赔偿标准做出让步,双方协商确定了300元的加倍赔偿标准。


文章出自:甘肃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