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发布时间:2020
交通违法可以在全国任意地接受处理
山西墙体广告非现场处罚可跨省处理、交警执勤发现有逾期违法当场告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4月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解读。
交通违法行为可跨省处理
随着车辆、人员的大流动,群众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为解决群众问题,《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提出,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之外,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代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程序规定》的实施,一方面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打破了原来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的限制。另一方面,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3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确定了不同的处罚标准。《程序规定》明确,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作出处罚决定,更加符合《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
文章出自:山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
Copyright © 2004-2015 陕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046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