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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
无证驾驶肇事让朋友“顶包” 两男子双双被刑拘
太原墙体广告4月21日,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发布消息称,一个小伙子无证驾驶肇事后,让有证的朋友来“顶包”,结果被民警识破,双双被刑事拘留。
4月14日11时30分许,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上马峪村路口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现场血迹斑斑,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一辆撞坏的电动自行车躺在路边田地里,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停在路边,挡风玻璃有大片破裂,车头左侧保险杠被撞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丰某某(男,53岁)已无生命特征。民警立即对自称是轿车驾驶人的何某某(男,20岁,山阴县何庄人)与同车的张某某(男,21岁,应县东崔庄村人)两人开展调查询问。何某某称车是他开的,因开车时分心没有集中注意力,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随后,办案民警将二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询问。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二人说话吞吞吐吐、表情紧张、疑点颇多。几个小时后,张某某首先崩溃,见情况不对实在瞒不下去了,最终交代了全部的事故真相。
原来,当日朋友何某某说家里有事打电话想让其来帮忙,张某某从应县东崔庄村开车行驶至应县上马峪村口路段时,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丰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张某某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只想着自己是无证驾驶,撞了人保险公司有可能不会给予赔偿,便打电话让有驾驶证的何某某来到事故现场为自己“顶包”,何某某也没多想,出于义气便答应帮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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