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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
妹妹冒用去世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被处罚
商洛墙体广告 近日,商州公安分局大荆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工作发现,有人冒用他人信息办理二代身份证,经过调查证实,薛某某的行为已经违法,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商州区大荆镇西峪村村民闵某某来到大荆派出所户籍室为其母亲王某某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时,户籍民警当场发现闵某某提供的死亡证明显示王某某的死亡日期为2013年6月30,而经网上核查王某某在2014年7月15日办理了二代身份证,经询问,闵某某才告知民警其母亲王某某在2013年已经逝世,王某某的妹妹薛某某(现户籍地西安户县人)为了图自己方便,竟利用王某某的身份信息于2014年7月15日在大荆派出所户籍室冒领了二代身份证。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薛某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薛某某对自己在2014年7月15日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派出所调查、取证认为薛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的行为涉嫌违法。
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大荆派出所对薛某某作出行政处罚500元的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民警提醒: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它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工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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