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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
丹凤法院干警未拿驾照开警车肇事 持照同事“顶包”
商洛墙体广告 法院书记员驾车肇事,因没带驾照,同行拿驾照的同事便对交警撒谎,称事故车辆是他开的,交警依据调查作出事故认定。对方当事人签字时提出质疑,交警重新调查才确认了肇事者。“法院的人应该带头守法,却做出这样的事,让人失望。”昨日,当事人周庆根质疑对方顶包。
昨日,记者在丹凤县人民医院见到周庆根,他腿部缠着绷带。据周庆根回忆,6月19日上午9时许,他骑摩托去村委会,走到一处拐弯路段时,迎面驶来一辆警车将他撞伤。他当时认出是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的警车,开车的是一名姓苏的书记员,车上坐着庾岭法庭庭长彭某某和书记员刘某某。
“对方车速过快,又是占道行驶才撞上了我。”周庆根说,对方用肇事警车将他送往丹凤县人民医院救治,并垫付部分医药费。经医院诊断,其症状有左踝关节处皮肤撕脱伤,左足背血管、神经受损,多处皮肤擦伤,胸部闭合性损伤,胸腔积液等。周庆根称,当时彭某某要他先不要报警,称一切责任自己承担。到第四天,有交警到医院调查。住院至今他已好几次交不上医药费,女儿找到对方,但对方态度并不积极。
8月中旬,丹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事故认定书,让周庆根签字。“我看到上边肇事司机成了刘某某,明明驾车的是苏某,所以我拒绝签字。”周庆根怀疑,这份事故认定背后另有隐情,“要么是苏某当时无照驾驶,要么就是酒驾。”
昨日,丹凤县法院工作人员称,他们会积极与当事人协商,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处理好此事,争取给受害人最大赔偿。对于法院工作人员在交警处理事故中谎称自己开车肇事一事,法院态度是有错必纠,他们下来安排人着手调查,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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