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发布时间:2020
西安墙体广告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连日来审理的被告人向某等17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起,被告人向某为能尽快偿还其个人欠款,心生恶念,向被告人季某、张某提出,以在其经营的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车贷业务后,未在该公司购买车辆保险等为由,对相关贷款车主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向车主勒索虚构的高额拖车费、违约金,并强迫车主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用于释放该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用获取的上述赃款偿还其欠款。
通过与被告人季某、张某多次商议,确定每扣押一辆车由被告人向某给被告人季某、张某支付8000元费用,并招募被告人张某昌等10余人参与扣车,向被害车主勒索虚构的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并强迫车主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向某、季某、张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利用车辆预留的GPS定位搜寻并非法扣车,实施犯罪遍布榆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咸阳、渭南、铜川、西安全省各地及河北省等地区,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54宗,涉案金额近300万元,对众多被害车主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金融秩序与营商环境,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季某、张某、张某昌、刘某还犯有非法拘禁罪。
碑林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另外两名首要分子被告人季某、张某各有期徒刑十九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涉案赃款、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文章出自:陕西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