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亿达广告

  • 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四川墙体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四川墙体广告 > 四川墙体广告

发布时间:2020

驻镇检察官宣讲《民法典》 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



四川墙体广告“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肯定找丢的人赔偿,是他造成的。”“自己不小心,怪谁呢?”6月18日上午,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霞在辖区乡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中抛出的一个问题,引来台下群众的热烈讨论。

“《民法典》第1241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通俗上讲就是谁造成的谁赔偿。若受害人自己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若仍无法查清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陈霞从专业角度为大家解读。

在宣讲活动中,陈霞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事例,引导干部群众学习了解《民法典》的意义、总则和分编内容,重点围绕增设的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设置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等50个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知识点进行了宣讲。“开展《民法典》宣讲很有意义,我之前在电视和网络上看到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通过今天面对面的宣讲,让我更加直观生动地了解到更多《民法典》的内容。”宣讲结束后,一名群众说道。

记者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民法典》贯通到各项检察业务中去”的指示精神,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结合驻镇检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在全区9个联络检察试点乡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让法律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文章出自:四川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


在线咨询
徐经理
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