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亿达广告

  • 亿达广告陕西分公司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双拥路金桥国际公寓B501室

    电话:137 5995 8718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宋华为


    亿达广告四川分公司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融锦城3栋一单元1309室

    电话:187 8246 7133

             4006-029-088

    Q Q:2214323363

    联系人:张敏花


    亿达广告河南分公司

    (河南、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

    电话:173 2931 1666

             4006-029-088

    QQ:893169245

    联系人:李   齐


    亿达广告山西分公司

    (山西、河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77号中煤大厦

    电话:182 3417 9666

             4006-029-088

    Q Q:897520840

    联系人: 白杰


四川墙体广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资讯 > 四川墙体广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17:46:17


        绵阳墙体广告绵阳村级文书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430多万 获刑一年半

亿达广告有限公司:2018-5-7

      5月3日,绵阳市例不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涪城区人民法院宣判。张某某在担任龙门镇黄木村委员会委员、文书兼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432.2万元用于个人盈利性活动。法院审理后,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涪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伟介绍,该案是涪城区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也是绵阳市例不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3月16日,涪城区纪委监委在对龙门镇黄木村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核查中发现,该村集体资金流向异常,大笔资金在村集体账户与个人账户往来流转,存在违规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后经调查发现,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龙门镇黄木村委员会委员、文书兼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432.2万元用于个人盈利性活动。
     3月23日,涪城区监委对张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立案审查,监察调查。调查终结后,于2018年4月12日将案件移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全案从立案审查到移送司法仅用了21天。

     当天,涪城区12个乡镇、5个街道共计154名村(社区)党员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文章出自:亿达广告有限公司,刷墙广告,涂料广告,油漆广告,围墙广告,喷绘广告彩绘广告  网址:http://www.guangga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