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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
安阳墙体广告10月17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市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到外地景区拍摄婚纱照被划伤的赔偿纠纷,为受害者争取到2500元赔偿金。
市民刘先生家住万和城小区,今年7月份,他和女朋友计划去外地拍婚纱照,比较了多家店铺后,他们选定了北大街上的一家婚纱摄影机构,缴纳了5599元拍摄费用后,随同影楼工作人员到青岛拍摄外景。
其间,刘先生按照摄影师的要求,穿着拖鞋在礁石上摆拍时不慎摔倒,被岩石划伤脚趾。刘先生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缝了7针。发生意外后,影楼的工作人员自行离开,将刘先生和其女友留在了青岛。
刘先生表示,希望婚纱摄影机构退还他们的外景拍摄费,再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双方就受伤是在拍摄中还是拍摄间隙玩耍时所致有不同的说法。随后,刘先生的爱人侯女士要求摄影店退还外景拍摄费1000元,并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1500元。
市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迅速进行调查取证。经仔细调查后,消协负责人向影楼负责人指出:影楼作为经营者一方,应当保障消费者在接受其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
“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人身伤害赔偿方面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拍摄婚纱照是摄影机构提供的一项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或者财产受到损失,都属于摄影机构的责任。既然是出去拍婚纱照,摄影机构应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宋敬军说。
经调解,最终,影楼负责人接受了支付消费者2500元赔偿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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